合肥乐兴节能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环境标志(II型)上网公示
日期:2024/05/08栏目:企业公示信息
日期:2024/05/08栏目:企业公示信息
组织名称 | 合肥乐兴节能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李云 |
注册地址 | 肥东县撮镇镇新安居委会和平路南 | 邮编 | 231600 |
生产企业 | 合肥乐兴节能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 ||
生产地址 | 肥东县撮镇镇新安居委会和平路南 | 邮编 | 231600 |
自我环境声明 | 产品在额定风量、80%和120%风量运行条件下,其净化效率均≥99.0%;油烟排放浓度≤0.12mg/m3;颗粒物去除效率≥99.0%,颗粒物排放浓度≤0.5mg/m3;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99.0%,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0.4mg/m3。 (注:HJ/T 62-2001《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中要求小型≥60%、中型≥75%、大型≥85%,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DB11/1488-2018《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5.0mg/m3、非甲烷总烃≤10.0mg/m3) | ||
适用的产品(过程) | 机械静电光解复合式集烟罩餐饮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机械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 | ||
适用的产品型号 | LX-JH型[风量(m3/h):≥6000~<12000] 、LX-JX型[风量(m3/h):≥12000~≤20000] | ||
产品使用的商标 | |||
公示时间 | 2024 年 05 月 08 日起五个工作日 | ||
公示意见反馈邮箱:gsyjfk@mepce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