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07 02:43:07
栏目:VCS/GS等审定/核证
清洁发展机制(CDM)
清洁发展机制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核心内容是允许附件1缔约方(即发达国家)与非附件1(即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消额的转让与获得,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从2002年起,CDM项目就已经进入中国。
截止2017年6月,全球共有7774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在CDM-EB注册,共有3071个项目获得签发,签发量共计1,842,181,588tCO2e。
CDM项目周期一般有7个基本步骤:项目设计和描述;国家批准;审查登记;项目融资;监测;核实/认证和签发CER。
国际自愿碳标准(VCS)
VCS是与企业界、非政府组织及市场专家紧密磋商的成果, 为自愿碳减排交易项目提供了一个全球性的质量保证标准。它由气候组织、国际排放交易协会和世界经济论坛于2006年启用。其重点放在温室气体减排的特性上,并不要求项目具有额外的环境或社会效益。
黄金标准
黄金标准是清洁发展机制(CDM)和联合履约(JI)项目的质量标准,为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履约之下的减排项目提供了第一个独立的、最佳的实施标准。从功能上来讲,黄金标准是针对项目开发过程设计的独立、国际化、并具有良好实用性的认证程序,帮助项目产生高质量的碳信用额,其核心是环境完整性对于可持续发展的实际贡献。黄金标准通过一系列的测试识别出符合其要求的高质量项目,对于此类项目产生的碳信用额颁发黄金标准标识。
清洁发展机制(CDM)
2009年3月,CEC获得由联合国(UNFCCC)批准的清洁发展机制(CDM)指定经营实体(DOE)资质,是中国国内首家获得UNFCCC EB认可、具有15个CDM业务领域审定与核查/核证资质的DOE,面向全球开展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审定与核查/核证业务。
截至2017年底,CEC共完成了中国、越南、老挝、朝鲜等国家的400余个CDM项目的注册和签发工作,项目领域涉及水电、风电、生物质能、煤层气、沼气、余热利用、集中供热以及节能灯等规划类项目,累计实现减排量价值几十亿元人民币, 项目累计实现了CO2减排量超过4000万吨,折合标准煤超过2000万吨。
CEC已成为国内完成CDM审定核查项目数量最多、涉及领域最多、涉外业务最多的本土DOE,有力地推动了国内CDM项目的发展,有效地促进了我国节能减排工作乃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获得了相关方的高度好评,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