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襄阳市“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
日期:2024/11/07 16:26:14
栏目: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入固体废物综合改革的有力抓手,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襄阳市人民政府深入落实《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创建重点工作。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中标襄阳市“无废城市细胞”创建第三方技术支持项目。为充分做好相关具体任务的实施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关工作能力、经验和资质的单位参加评选,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襄阳市“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概述
(一)工作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研究、技术体系研究及中期成效评估与推广三个方面,共分为2项任务包,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任务包一:源头减量专题研究及“无废示范细胞”典型案例梳理
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专题研究,全面梳理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政策与实践经验,重点包括我国及襄阳市磷石膏等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相关政策与实践情况。深入了解相关固体废物的治理模式,以工业副产磷石膏为主要方向,以“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城市和全国重要的磷化工生产基地为调研重点。深刻掌握相关固体废物治理领域的进展情况、现存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专题研究基础上提出发展建议。
开展我公司“无废示范细胞”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并将通过初筛、评选后的优秀案例汇集成册,面向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园区、景区等,形成襄阳市七大领域“无废示范细胞”(含编制典型案例至少7份)。
配合开展襄阳市机动车报废拆解高效资源化利用研究分析及机动车报废行业现状分析等制度体系研究。
配合我公司完成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成效评估报告3份。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参与完成1~2个临时性研究课题。
任务包二:“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清单遴选和应用及双碳相关专题研究
系统梳理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治理的短板问题,提出技术需求清单。在此基础上分阶段征集、筛选符合襄阳市发展实际的固体废物治理先进适用技术,形成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先进适用技术汇编,推动技术在襄阳落地应用,并跟踪技术试点示范成效。
配合我公司开展襄阳市固废领域“双碳”路径和方法研究,以及组织专题技术培训和外出专题调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参与完成1~2个临时性研究课题。
(二)实施周期
自项目合同签订日期至2025年11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交付成果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专题研究报告1份、“无废城市”建设遴选技术清单及其应用1份、各领域“无废示范细胞”(含编制典型案例)至少7份、襄阳市机动车报废拆解高效资源化利用研究分析及机动车报废行业现状分析等制度体系研究报告1份以及其他各项需要参与配合任务的相应材料。
产出成果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划要求,能够有效落地执行,研究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
(四)其他要求
1. 验收以专家评审形式进行,评审通过视为验收合格。
2. 项目成果归属于我公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3. 应征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或优于以上要求。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80万元。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资格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 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单位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企招投标平台查询,未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无围标、串标等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二)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持股、管理关系等关系的不同申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公开征集活动,否则其申报书将不被接受。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四)申报单位具有涉及“无废城市”建设技术咨询类项目业绩,即项目合同或项目任务书名称中出现“无废城市”“无废细胞”等。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文件由申请函(附件1)和项目申报书(附件2)等构成。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申报书一式6份。
(二)项目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及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六、申报受理及评选程序
(一)本公告在中环联合认证中心网站公开公布(网址www.meecec.com),公告时间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请申报单位及时下载和填报相关材料。
(二)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24年11月13日17:00前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9层(收件人:刘皓,电话:010- 59205963)
(三)专家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选方式
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由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等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评分办法见附件3),经公示后,与承担单位签订合同。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免费提供评选要求文件,不收取费用。
(二)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参加公开征集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评选结果将在中环联合认证中心网站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皓
联系电话:010- 59205963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9层
十、监督电话
010-59205933
附件: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