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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创新发展--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任勇主任在中心20年主题活动上的讲话

日期:2016/08/12 01:14:31

栏目:政策信息


合作 创新 发展

服务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二十年发展纪实

20年前的199655日,在中日两国政府和领导人高瞻远瞩的决策下,在两国政府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中,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日中心)落成并正式运行。这是中日环保合作的大事件。从此,中日环保合作交流有了机制化的软硬件平台。20年来,在中国政府和国家环境保护(局、总局)部的关怀和领导下,在日本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和有关团体的支持下,中日中心干部职工精诚团结、艰苦创业、锐意进取,将中日中心建设成为中日环境合作的基地、中国双边环境合作的典范、中国环保引进来走出去的一个重要交流窗口,将中日中心发展成为国家环境管理综合技术支持的基地和环境管理新领域新机构的孵化器,对支持中国环保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发展中日两国关系方面也扮演着积极角色。过去的20年,是中日中心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20年,是解放思想、持续改革创新的20年,是服务大局、提供技术支撑的20年,是服务社会、改善环境治理结构的20年,是服务外交、深化环境合作的20年,是提升能力、培养人才队伍的20年。20年的发展,不但增强了中日中心的能力和作用,同时形成了合作助发展、发展促合作的发展经验和单位文化 。

▇ 领导关怀,不断书写中日环保合作新篇章

中日两国一衣带水,良好的环境是两国人民的共同福祉。作为中日环境合作的重要载体,中日中心从诞生到发展、壮大,都是中日两国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关心、指导和具体支持的结果。

中日中心是中日两国政府领导人政治智慧的结晶。在20世纪70 年代末期开始的中日环保合作基础上,1988年,作为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10周年纪念项目,时任中国政府总理李鹏与时任日本首相竹下登达成建设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意向,为中日中心成立奠定了重要政治基础。根据中日双方签署的协议,日本政府提供105亿日元无偿援助资金,中国政府配套6630万元人民币,合作建设中日中心,促进中日环保合作与交流,助力中国环保事业发展。

中日中心是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环保的平台。2001111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亲临中日中心视察环保工作,听取关于沙尘暴、西部生态环境状况研究等汇报,对中日中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00年和2005年,国务院领导同志先后两次接见了中日中心获得国家友谊奖的日方专家。2010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中日中心承办的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并会见社会各界环境友好使者代表。2014年,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中日中心参与承办的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国家领导人的这些关心和指导为中日中心茁壮成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日中心是中日两国有关部门共同培育的典范。在时任国务委员宋健等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以及当时两任国家环保局局长曲格平和解振华等领导的有力指导下,经过8年不懈努力,中日中心大楼于19965月竣工并正式投入运行。 中日中心成立之后,环境保护(总局)部历任领导解振华、周生贤和陈吉宁部长等多次到中日中心指导工作。日本前首相竹下登、海部俊树、小渊惠三、菅直人,众议院议长河野洋平,时任日本环境大臣小池百合子、若林正俊、鸭下一郎、小泽锐仁,时任日本外相町村信孝和日本驻华大使佐藤嘉恭、谷野作太郎、丹羽宇一郎、木寺昌人等政要多次到中日中心参观,推动中日环保合作进程,助力中日中心发展。

▇ 开拓进取,持续深化中日环保合作结硕果

中日中心坚持合作助发展、发展促合作理念,为中日两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良好的环保合作付出了不懈努力,做出了积极贡献,反映了中日环保合作的主要方面,见证了中国环保事业发展的轨迹。

在合作中发展,在发展中深化合作。中日中心因中日环境合作而生,又在发展中不断拓展和深化国际环境合作。中国环保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日本相应比较优势决定了中日中心开展中日环保合作的重点,逐步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合作模式。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根据中国环境管理技术和能力缺乏的情况,中日环境合作积极引人才、引技术、引资金、引项目。中日中心在已经完成的三个阶段的技术合作(1992-2008年)和推进循环经济建设项目(2008-2013年)合作中,接受日方专家377人次(长期专家42人次、短期专家335人次)来华交流,派遣274人次中方人员赴日进修,在国内培训环境管理和技术人员3000余人;接收器材援助3.9亿日元;实施了6期中日合作第三国研修培训项目;在水和大气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监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二噁英监测与分析技术、沙尘暴源解析、环境教育与环境信息技术、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与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认可等领域开展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合作,取得了重要成果;这些合作成果不仅为中日中心加强了技术储备和能力建设,而且为环保系统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对提高中日中心乃至国家环境管理的相关技术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参与实施第四批日本政府对华官方开发援助(ODA)贷款环保项目12个,贷款金额1350亿日元。组织实施历时4年的面向21世纪中日环境合作构想计划下的“100个城市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中日合作环境示范城市建设项目,共计投资27亿日元,100个大中型城市通过接受援助加强了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在推动实施环境技术层面合作的同时,中日中心及时超前谋划,开拓前瞻性领域的合作,加强政策交流,取得积极成效。例如,借鉴日本经验,启动循环经济研究工作,推动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及实践;推动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修订,研究气候变化有关政策,开展企业环境管理员制度试点,编制完成《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报告书指南(草案)》以及《政府绿色采购立法可行性技术报告书草案》等,使中日中心成为国内相关领域的早期倡导者和推动者。

中日中心在中日环境合作领域取得的成果和发挥的作用,得到了中日两国政府的高度关注和认可。20074月签署的中日两国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合作的联合声明》,进一步明确了中日中心的定位和作用,指出,进一步发挥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在两国环境保护合作中的窗口和桥梁作用,使其成为两国环保技术转让与合作的平台,推动先进环境技术的转让和合作研发。”200712月,中日中心在中日环境合作中的重要地位再次受到两国政府的高度关注。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来华访问的时任日本首相福田康夫举行会谈,在会谈后发布的中日两国政府《关于推动环境能源领域合作的联合公报》明确提出,在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设立中日环境技术信息平台,分享先进的环境技术信息。双方将进一步合作,加强和发挥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在环境宣传、教育以及经验交流等方面的作用。

在发展中开拓,在开拓中取得新发展。中日中心在交流合作中成长,在创新开拓中发展。20年来,顺应中国环境保护的阶段特征和工作重心,在中日两国环保部门支持下,中日中心创新开拓,乘势而上,根据环保事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能力;不断开拓新领域,培育新机构,打造新优势,为国家环境管理提供更多、更强技术支撑。

中心成立初期,按照环境政策与科学技术的研究者、环境理念与知识的传播者的定位,设置6个部(室),7个职能处室,1个研究所,1个挂靠机构。为加强环境信息和宣传教育工作,1996年,在中日中心内组建国家环保局信息中心、国家环保局宣传教育中心。根据国家环境管理发展需要和中日环境合作进程,1999年,在中日中心设立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日合作项目办公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等机构。2002年,为加强国家环境认证工作,在中日中心组建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认证中心。2003年,根据沙尘暴的影响和即将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情况,在中日中心设立环境卫星业务室(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卫星应用中心筹备办公室),启动环境卫星应用工作,设立环评室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及技术服务工作。为了拓展业务领域和合作范围,2005年在中日中心加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牌子,对职能和机构进行了相关调整。2006年,为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中日中心新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在机构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为了满足环境管理向相关领域不断扩大的需求,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等3个正局级机构先后从中日中心分离,独立运行,中日中心逐步成为名副其实的环境保护部技术支持机构的孵化器

目前,中日中心已经发展为内设7个职能处室,下辖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标准样品研究所、环境影响评价研究中心、环境认证中心等6个业务部门(其中,宣教中心和信息中心为正局级单位,分析测试中心为副局级单位),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等3个下属公司的大型综合机构。20年来,中日中心在环境战略与政策、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信息、环境分析测试、环境标准样品研发、环境固废处理处置、环境认证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都形成了比较优势。

截至目前,中日中心累计承担国家863计划、973计划、水专项、重大科仪等各类政府计划类科研项目148项,国家及行业等各类标准项目297项;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奖48项(其中国家级奖4项、省部级44项),获得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47项。在国家环境管理和决策中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作用。

中日中心在岗员工从1996年成立时的160人增加到目前的568人。中日中心固定资产规模从1996年的132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5.88亿元。

▇ 服务大局,支撑国家环境治理显成效

作为环境保护部直属的综合性事业单位,20年来,中日中心始终紧密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找准定位,打造优势,立足国情吸收国外先进的理念和技术为我所用,取得了一批丰硕成果,成为支撑国家环境治理的重要力量。

一是把政策咨询作为重要任务,为国家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2000年,中日中心及时开展了沙尘暴与黄沙对北京大气颗粒物的影响研究,提出减缓沙尘暴对北京影响的对策,为国务院启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在全国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受到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肯定。圆满完成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协调和组织工作,牵头承担环境宏观战略研究综合报告编写工作,提出许多创新性观点,受到国务院和部党组肯定。围绕环境保护部环境立法重点工作,开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调研、论证工作,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提供了有力支撑。持续深入开展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评估等研究,发布《绿色信贷发展年度报告》,促进了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实施。开展的众多国际环境问题研究, 对支持国际环境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把信息化建设作为重要支撑,为环保大数据运行搭建了基础平台。适应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发展趋势,自2003年开始,认真做好环境保护部机关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和环境保护专网等基础网络系统环境数据传输与交换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环境保护部网站连续多次被评为优秀政府门户网站,2009年在中国政府网站互联网综合影响力及绩效评估活动中取得部委网站第三名的好成绩,先后荣获中国互联网最具影响力政府网站电子政务建设工程成就奖电子政务最佳实践奖等奖项。开发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管理和流域考核专题子系统,完成与减排空间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在空间数据、产品服务和专题应用系统的无缝集成,为生物物种资源共享、宣传教育提供基础信息支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数据调查评估,建立我国首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数据信息系统。目前,已经建成连接环境保护部、32个省级环境保护厅(局)和446个市级环境保护局的环境保护专网,实时运行全国近2万家污染源的自动监控数据和建设项目管理数据,初步形成一套标准、一张网、一个通道、一个平台、一个库、一张图、一套运维体系的环境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

三是把宣传教育作为重要手段,为促进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和公众参与提供了基础支撑。坚持党中央国务院精神在哪里,干部培训就跟进到哪里环保中心工作在哪里,干部培训就服务到哪里环保干部的需求在哪里,干部培训的重心就在哪里的原则,分层次、渐进式、有序化、大规模培训干部,承办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196期,累计培训11860人,有力促进了环保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品牌效应,每年利用世界环境日等契机承办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已有6790余名青年使者参加的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组织近5万所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制作播出近700期与新华社共同打造的唯一国家级环境节目——《环境》电视栏目,拍摄的儿童环保科幻剧《星际精灵蓝多多》有超过2亿观众观看,动员全社会关注环保、关心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目前,中日中心已建成国家环境宣传教育示范基地,为公众提供系统性开展环境学习的场所。

四是把提高技术能力作为重要途径,为多项关键基础性研究提供了舞台。 中日中心是国内较早致力于环境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内分泌干扰物方面研究的科研单位,现已成为国家环境保护POPs研究与分析检测中心、全国POPs检测示范培训中心及开放实验室;环境二噁英研究和监测取得突出成效,建成了国家环境保护二噁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首次制订了包括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各介质中二噁英测定的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研制出飞灰中二噁英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填补了国内空白。 建立国家环境保护污染物计量和标准样品研究重点实验室,大力开展标准样品研发,441项研究成果取得国家环境标准证书,范围覆盖水质、大气、土壤等六大类标准样品,初步构建了环境标准样品体系,环境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服务领域达到294项,基本满足了国家环境科研与环境监测对标准样品的需求。

五是把承接环境管理作为重要职能,为完善国家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体系做出了积极努力。先后参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评估技术指南》、《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完成全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法情况及持证单位危险废物的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组织完成《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起草。组织开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信息系统,跟踪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在处理企业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是我国首个运用信息化手段跟踪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在企业内部完整运转流程的全国性环境管理信息平台,有效促进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规范回收处理活动。认真履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出口核准技术审查工作,严把废物进口申请技术审核关,2005-2013年,累计审核 121421份各类进口废物申请,阻止了23批次向我国的非法出口。

六是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目的,为开拓环境管理新领域发挥了引领作用。 中日中心作为首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荐单位,探索规划环评方法,主持编制完成的黄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为国家及中西部相关省份十二五规划编制提供了依据,为环境保护参与国家宏观决策创新了方法和抓手,与其他四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报告一起被环境保护部领导誉为战略环评的力作环保教科书。实行严格的环评制度,累计完成各类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上市核查等咨询项目600余项,主持编制完成北京新机场建设等大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为环评行业健康发展树立了典范,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十佳甲级环评机构。积极主动用标准和认证来引导产业发展,承担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建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认可制度,推动中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开展。创造性地逐步完善环境标志标准体系,研究制修订环境标志标准98项,涵盖制造业、建筑业等5大行业,形成了2万多亿元产值的环境标志产品群体,覆盖群众生活的许多方面。全国已经有4000多家企业、4万多类共20万种以上型号的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推动中小学教科书绿色印刷全覆盖,引导印刷行业转型升级。近年来,在做大做强传统第三方认证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了绿色供应链和环境领跑者制度研究推广工作,在天津和广东东莞市建立相关示范项目;在推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和环境领跑者制度建立与实践中发挥了开创性作用。2009年,中日中心下属机构成为国内首家获得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批准的清洁发展机制(CDM)指定经营实体,拥有15个领域CDM业务领域审定与核查/核证资质。上述新领域的开拓创新,形成了中日中心在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和公众绿色消费方面的独特优势,中国环境标志被评为新中国60周年60个杰出品牌之一。

七是把引进来走出去作为重要方法,为深化国际环境合作提供了交流平台。作为开展国际环境合作的一个先行者,中日中心不断扩大合作领域,拓展合作渠道。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之后,中日中心全面参与了中俄环保合作的相关工作,长期跟踪中俄环保合作机制,对中俄环保合作中的焦点问题以及环保合作战略开展研究。中日中心在中欧、中美、中德、中瑞等合作中,执行了众多项目,特别是中欧CDM促进项目中欧环境治理项目、中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能力建设项目、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机制下中美联合经济研究项目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深化双边合作的同时,不断推动多边及区域合作,2000年启动了中日韩环境意识提高项目,为中日韩三国环境官员和环境教育NGO之间的交流搭建了平台;承担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的数据和信息网络区域活动中心的工作,推动创建大湄公河次区域电视媒体环境意识传播交流机制;举办了49期面向发展中国家的环保援外研修班,培训119个发展中国家的1195位环境官员,被联合国环境署誉为南南合作的典范;开展UNEP发展中国家环境标志能力建设项目、UNEP绿色公共采购项目等,在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到2015年底,中日中心经联合国UNFCCC批准注册和签发了中国、越南、老挝、朝鲜等国家的380CDM项目。与世界自然基金会合作,形成了以城镇化、生态足迹、生态文明、绿色经济研究为特色的合作品牌。

▇ 继往开来,推动中日中心新发展

中日中心20年的发展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概括起来就是坚持三个结合

一是坚持把服务环保事业发展同实现自身创新发展相结合。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和环境保护工作大局, 服务于中日环保合作,是中日中心的基本职责。中日中心的工作只有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中定位、在大局里行动,才能争取主动、找到优势、发挥作用、赢得支持。中日中心成立20年来,不断提高正确把握大局、从大局的高度谋划工作的能力、从大局需要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结合点的能力,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形势变化,不断改进创新,及时调整发展方向和目标,积极探索发展途径和办法,通过能力建设、人才培养,拓展业务、加强科研,逐步在各领域形成了一批特色项目,有成果、有成效、有影响,打造了一些自己的品牌和名片,开创了环保双边合作新模式,构筑了支撑环境管理新平台,在服务国家环保事业进程中不断发展壮大。

二是坚持把加强领导同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相结合。根据面宽、点多、线长的特点,中日中心党委切实履行党的责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既通过贯彻落实党中央的理论、路线方针和部党组的部署,提出中日中心的具体要求,带领干部职工前进;又以加强党建工作为抓手,扎紧制度的篱笆,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使全体职工自觉守纪律、讲规矩,有责任、有担当。根据中日中心专业性强的特点,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采取干部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措施,充分发挥各中心、研究所的积极性,充分依靠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以人员能力水平的提高推动中心工作质量不断提升,从干部职工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切实让部党组满意、让干部职工满意。

三是坚持自主努力同对外合作相结合。回顾20年发展历程,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办好中日中心的事情,根本在(局、总局)部党组,关键在自己。中日中心虽然成立较晚,但是发展较快,这既有采取谦虚谨慎的态度,广泛引进技术,借鉴其他国家成熟经验的原因,更是在(局、总局)部党组坚强领导下,坚持自力更生、锐意拼搏的结果。中日中心在中日之间开展了不少具有连续性和实用性的合作项目,从援助逐渐走向互惠,给我国带来了技术、知识和资金,同时也达到了中日互惠互利的双赢目的。中日中心的进一步发展必须始终保持积极开放的态度,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协调,结合自己的实际,走好自己的路,办好自己的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形成一系列重要论述,把发展观、执政观、自然观内在统一起来,融入党的执政理念、发展理念中,成为全党的共同意志,为今后一个时期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动力。

今天的中国环境保护工作,正如陈吉宁部长指出的,十三五环境保护的蓝图已经绘就,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严密防控环境风险,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未来的中日中心发展,首先就是在落实十三五环保蓝图中精准定位,做大做强比较优势,补齐短板,深化合作;同时,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形势和管理工作需求的变化,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及时调整工作的方向和重点领域。

一是成为国家环境管理的基础技术支撑者。紧紧围绕国家环境管理的中心工作,以环境信息化建设能力为基础,围绕提高环境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在环保大数据建设和应用中发挥突出作用;以环境分析测试和标准样品研究能力为基础,围绕完善国家环境监测体系,在环境监测方法、监测质量控制、标准样品研制、第三方权威监测检验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以培训资源为基础,围绕加强环保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培训教育的专业化作用。

二是成为公众与政府的联络人。生态环境唯有共治才能共享。增强环境宣传教育职能,扩充公众和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做政府环境政策和信息公开的传播者,做公众环境意识与知识的普及者,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引导者,成为政府与社会之间良性互动的纽带、畅通交流的渠道。

三是搭建企业环境治理的服务平台。企业环境治理既靠严格监管,也要给予技术服务。利用日本等国环境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围绕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治理行动计划,搭建面向企业治理污染的最佳实用技术及方法的评估与推广平台。利用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环境标志认证、绿色供应链、低碳产品认证等方面的优势,搭建引领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平台,引导和倒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四是打造国际环境合作的新窗口。继续以中日环境合作为主线,朝着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方向迈进,全面提升合作效果,互利互惠。同时,落实好《中日韩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合作网络谅解备忘录》,扩大双边和区域合作渠道,拓展合作伙伴,深化合作内容。做大做强对外培训,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积极走出去,传播好中国环保好声音,增添中国环保正能量

中日中心20年的发展,成绩实实在在、经验真真切切,基础雄厚、优势明显。面向未来,实现中国梦的宏图伟业催人奋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清晰明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和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攻坚期给中日中心发展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和考验,在环境保护部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实现中日中心的新发展,为推动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新贡献